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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对白马井镇滨海大道金碧天下首期商业3#楼**层16号的儋州白马井恒泰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在其药品货架上发现有“葡醛酸钠注射液”4盒,生产日期为2017年4月14日,有效期至2019年4月13日,全部封装完好。上述药品涉嫌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药品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并对当事人送达了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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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该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4月20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开始营业。于2018年6月购进上述“葡醛酸钠注射液”共6盒,购进价格为8元/盒,已使用2盒,剩余4盒,销售价格为20元/盒。上述超过保质期药品共4盒,货值金额为80元,无违法所得。
据介绍,当事人使用的药品“葡醛酸钠注射液”超过保质期,为劣药。当事人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未做到定期及时地对药品进行检查,导致过期的药品仍在其药品货架上进行使用,且该药品为注射液,存在很大的风险。
同时当事人在购进药品后未按法律规定将药品的相关票据进行留存,但其使用的劣药数量不大,货值金额较少,且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4月30日,该局对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5月8日,该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没收该诊所劣药“葡醛酸钠注射液”4盒,并处使用的劣药货值金额2倍罚款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