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对Z804次广九直通车旅客进行入境检疫查验中,检疫人员接到天河车站海关移交的一批旅客携带的疑似生物制品,随即展开查验工作。经查,该旅客为中国籍男性,所携带的物品为奥地利艾威特药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商品英文名Cerebrolysin,中文名施普善),共60盒,1盒5支,1支10ml,共计300支。
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主要用于治疗注意及记忆障碍的器质性脑病综合征、脑血管代偿机能障碍、神经衰弱及衰竭症状等。而该公司生产的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实际生产工艺与注册工艺不一致,实际处方中添加的15种氨基酸未在注册资料中体现,不符合中国相关的药品管理条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禁止进口。
该旅客称此批药品为自用,但其入境时未主动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有关情况,也未能现场出具该批药品使用的医院相关证明。据观察,该旅客确存在反应迟钝、表达能力欠佳的表现,经其与家属联系后,当日下午由其母亲递交医院相关证明。
检疫查验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个疗程剂量放行,其余药品予以截留,并开具《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截留/处理凭证》,截留期限为7日,7日内可办理退运,否则将销毁处理。随后,该旅客申请退运该批药品,经检疫人员核准,同意其退运并由检疫人员监管出境。
目前,中国对药品监管不断规范,检验检疫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在前往境外购买自用药品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购买,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