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见静脉滴注常出现孕妇和胎儿心跳速率增加,对健康孕妇心跳速率宜避免超过每分钟140次。适当减少剂量或停止输注会很快恢复正常。
(2)严重不良反应:肺水肿、肺水肿合并心功能不全;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心律不齐、在多胎妊娠情况下,可能在给予**后立即从心律不齐转为心脏骤停;横纹肌溶解症(肌肉痛、无力感、磷酸肌酸激酶升高、血和尿中的肌红蛋白升高);新生儿肠闭塞、新生儿心室中隔肥大;因β2受体激动剂所致的血清钾低下、休克、黄疸、Stenvens-Johnson综合征。
(3)其他不良反应:①心血管系统,如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悸、心动过速、有时出现面色潮红、胸痛、呼吸困难、罕见心电图异常(ST-T的异常)、颜面疼痛,胎儿心动过速、心律不齐;②肝脏系统,如肝功能损害(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谷氨酸氨基转移酶等升高);③血液系统,如血小板减少;④精神神经系统,如振颤、麻木感、头痛、四肢末端发热感、无力感、出汗、眩晕;⑤消化系统,如恶心感、呕吐、便秘、伴淀粉酶升高的唾液腺肿胀;⑥过敏症,如皮疹、瘙痒、红斑、肿胀;⑦给药部位血管痛、静脉炎;⑧其他不良反应,如一过性血糖升高、磷酸肌酸激酶升高、尿糖变化、发热,出冷汗:⑨孕妇用过β拟交感神经剂,其婴儿有低血钙、低血糖、肠梗阻等的症状。
故在使用时应严格控制用法用量:
(1)盐酸利托君片。常用量:最初24小时,一次10mg,每2小时1次;此后,一次10~20mg,每4~6小时1次。维持量一日80~120mg,一日总量不超过120mg,平均分次给药。如有必要延长妊娠时间,可继续口服用药,用于维持治疗。维持治疗应于静脉滴注结束前30分钟开始。
(2)盐酸利托君注射液。静脉滴注:临用前,将本品100mg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500ml稀释制成浓度为0.2mg/ml的溶液后缓慢静脉滴注。常用量,初始控制滴速使剂量为每分钟0.05mg,以后每10分钟按每分钟增加0.05mg,直至达到预期效果,通常保持在每分钟0.15~0.35mg,待宫缩停止,继续用药至少12~18小时,随后口服维持治疗。